关于举办第十届山东省戏剧红梅大赛的通知-ag贵宾会

关于举办第十届山东省戏剧红梅大赛的通知
2024/11/01

关于举办第十届山东省戏剧红梅大赛的通知

各市剧协、省直院团、有关单位:

为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推动全省戏剧事业繁荣发展,第十届山东省戏剧红梅大赛将于2024年11月底举办。

组织机构 

第十届山东省戏剧红梅大赛为“第十七届山东国际大众艺术季”系列活动。主办单位为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,承办单位为山东省戏剧家协会和各分项赛事承办地人民政府。

活动主旨 

搭建全省戏剧从业人员展示才华和交流互鉴的平台,为戏剧人才成长和戏剧作品生产创造良好环境,推动全省戏剧事业高质量发展。

参赛要求 
全省各戏剧剧种演员、演奏员(含民营剧团、大中院校),年龄在15至50周岁,均可报名参赛。
1.每个参赛者的节目时长要求6-8分钟;2人或2人以上节目,时长要求8-12分钟。超时或时长不足按规定扣分。
2.演员一律彩唱,演奏员须着装整齐、美观大方。
3.表演类参赛者,音像资料须配唱词字幕。
4.器乐类参赛者,音像资料须有戏曲曲牌演奏和自选曲目演奏两项内容。打击乐须基功展示和伴奏、合成展示。
5.报送参加初赛视频资料应为近期录制,曾在各类比赛现场中录制的视频不可使用参赛。
组织方式

1.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大赛评委会对参赛选手进行初赛、复赛的审核、评审。

2.通过初赛审核、评审的选手参加复赛。
3.大赛设五项专场,分别为:京剧专场,肘鼓子腔系列(包括民间小戏演变来的剧种如吕剧等)专场,梆子声腔、弦索声腔专场,器乐专场,歌剧、话剧、小品专场。
奖项设置

参加全省复赛的选手按评委现场打分成绩,分别颁发一、二、三等奖。

报送材料

1.报审表:纸质版(加盖各市剧协、省直院团、有关单位公章),确保信息准确无误。

2.报送登记表:纸质版、电子版,确保信息准确无误。

3.视频文件:声音、画画须同步同期录制,原版原声,可多机位摄制,不得利用技术手段修饰。

4.剧照和生活照:电子版各1张,jpg格式,美观大方,清晰度高。

5.身份证复印件:纸质版。
报送方式

1.由各省直院团、各市剧协、有关单位组织并接收本地(单位)相关人员报名,经各单位、各市剧协遴选后统一报送至山东省剧协。个人单独报送者不予以受理。

2.各省直院团、各市剧协、有关单位汇总信息后,于11月20前(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)将存有要求报送的全部电子文件的u盘和纸质文件统一报送至山东省剧协,逾期报送以及材料有任何缺项者不予以受理。

3.收件地址: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威海路2766号山东文化艺术大厦山东省剧协1103室,邮编250021。联系人:吴昊燕 许新雨,电话:0531-68978502。

其他事项 

1.本届红梅大赛不收取报名费。

2.各项赛事复赛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
3.参加复赛的选手以及省直院团、市剧协、有关单位领队往返交通、食宿费用自理。

4.各省直院团、各市剧协、有关单位负责做好本地(单位)参加复赛选手的统一组织、联络协调、安全保障等工作。

附件:

1.山东省戏剧红梅大赛报名各市剧协ag旗舰厅首页的联系方式  
2.第十届山东省戏剧红梅大赛报审表(表演类)
3.第十届山东省戏剧红梅大赛报审表(器乐类)
4.第十届山东省戏剧红梅大赛报送登记表(表演类)

5.第十届山东省戏剧红梅大赛报送登记表(器乐类)

请长按识别上方二维码
下载附件
网站地图